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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总浏览量: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6-01-19 10:41:42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安排,2024年8月16日至9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21日,县委巡察组对中共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反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党支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坚持“四个维度”,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部署。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公司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得到有效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公司制定了《中共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公司班子成员主动研判问题、承担责任,逐条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管理。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注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查找制度短板,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管理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将整改成果转化到日常管理过程中,推动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标对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精准,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和承担国企责任仍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论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等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常态化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三是组织召开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论述;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了党员干部对“第一议题”制度规定的深刻理解和认识;二是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支委会、党员大会、办公会等会议学习内容,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务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表》,并严格落实;二是通过主题党日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党支部书记就“传承红色基因、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打造清正廉洁供水队伍”进行党课专题教育;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强化学习纪律,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交流研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改制发展决心不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对国企改革作出的重大部署内容,进一步增强思想意识;二是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改制后原自来水厂公司运营的问题;三是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相关评估,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处理原自来水厂公司注销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薪酬分配激励机制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来水厂改制情况;二是制定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0月执行;三是优化调整了公司中层人员及职工薪资标准,制定了薪酬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并已执行;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改制政策传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对国企改革作出的重大部署内容,深刻领会国企改革的重要意义;二是2025年4月25日组织召开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自来水厂改制相关情况;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供水安全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水质管理及供水生产等制度办法并严格按照规范执行,确保供水安全稳定;二是进一步提升水质化验检测人员专业技能,2025年安排3名职工参加省级培训并取得化验员职业技能登记证书,2025年招聘化验员5名,进一步充实城乡水厂检测人员力量;三是举一反三,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对城乡各水厂进行排查,加强安全卫生管理整治,确保供水安全稳定可靠;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书面检查。

8、关于“施工安全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了维修工作安全管理办法,强化施工作业要求,确保施工作业规范有序;二是召开施工安全会议,严格规范施工,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置警示提醒标识,树立“安全第一、人人有责”的思想,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四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9、关于“为民服务不暖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水费价格文件《关于调整来城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来城供水价格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二是制定《困难群体水费优惠政策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办理机制,每月与民政部门对接,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城镇低保人员档案,每月动态更新低保户享受优惠水价信息,截至2025年11月已办理完成1000余户低保户享受优惠水价政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收费大厅公示和微信公众账号发布低保户优惠水价政策文件、开展入户走访及前往街道、社区(住宅小区)、市场等人员流动量较大的位置进行低保户优惠政策宣传,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书面检查。

10、关于“收费标准执行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水费价格文件《关于调整来城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来城供水价格的通知》,并严格按照用水性质执行相应的水价标准;二是举一反三,对敬老院、儿童福利院、部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水价均按文件规定执行;三是按照《来安县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清单》(政府定价)的规定,严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水户表改造收费标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1、关于“收费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二是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收费,确保收费合法合规;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群众观念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办法》《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夏季用水高峰供水安全保障方案》,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工作;二是加强全员思想教育,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开展“入户访企”和“入户普查”活动,全面了解用水需求,收集意见建议,形成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三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对因管道抢修导致的停水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和上门送水服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支委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学习,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二是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意识形态党课教育,筑牢人员思想根基;三是严格落实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格信息发布机制;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七个纳入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七个纳入”内容,进一步提高支部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面领导;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工作总结和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全面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三是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二)从严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有发生

15、关于“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二是认真开展学习教育,2025年3月份组织公司全体人员进行“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党风廉政教育,7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深学细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水务公司作风建设”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风险提醒并分析研判;四是全面督促“一岗双责”履职到位,并做好述职总结;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

16、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采取邀请县纪委监委进行专题授课,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等会议组织集中学习警示教育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洁文化馆、交流研讨等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三是组织党员、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以案示警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警示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7、关于“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并指导公司“三重一大”会议;二是落实长效机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及时掌握风险点,精准监督。

18、关于“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核心内容,并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二是明确大额度资金使用标准,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三是完善优化内控制度,不断落实监督管理,推动制度落地执行;四是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

19、关于“大额资金支付有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制度的规范性;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肃决策流程,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均需经过会议讨论研究决定;三是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把审核关,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重大事项研究有盲区”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需由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不断落实监督管理,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对重大事项研究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同类事项研究有盲区的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末位表态落实有差距”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末位表态”制的思想认识,严格规范会议流程和决策程序;二是对“末位表态”情况进行排查,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按照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主要领导再进行末位表态;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对会议决策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做到记录规范;四是对“末位表态”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

22、关于“公车管理有漏洞”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公车管理制度学习并完善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车辆使用程序;二是规范用车申请和审批制度,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所有车辆使用均需填写派车单,经批准后方可使用车辆;三是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规范车辆加油及保养流程,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人员管理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勤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人员考勤管理;二是在各工作区域安装人脸/指纹打卡机考勤设备,提升了人员考勤数据的准确性、透明性和管理效率;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4、关于“重复发放加班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学习,提升人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程序,严格财务报销流程和审核制度,确保津补贴发放符合规定;三是根据审计报告,收回重复发放的加班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5、关于“财务公开不透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及时对“三公”经费进行公示;二是落实长效机制,定期对“三公”经费进行公示;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6、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用户现金缴纳的安装费用,按要求当天前往银行进行缴纳,防范延迟交款风险;对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7、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按要求及时做好工会会员会费收取工作;二是规范工会福利发放,确保凭证附件内容齐全,确保账务资料完整、账务合法合规;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8、关于“招投标程序失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是加强招投标流程监管,加强对招投标材料的审查;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对招投标项目进行系统性审核,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9、关于“工程延期过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二是对工程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核清事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力度并加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及时协调处理因施工导致的纠纷问题;三是该项目已于2024年9月28日竣工验收;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0、关于“验收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并组织学习;二是对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竣工日期未及时填写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绿化附属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取水泵房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已整改完成;三是今后将严格做好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关验收材料归档汇总;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建工作和示范引领

31、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二严格落实支委会对重大决策研究,实行“一事一议”,逐项讨论表决,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三是扎实组织开展好党建工作,并在年度工作总结中,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

32、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思想认识,从制度层面规范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集中学习、视频学习、参观见学、交流研讨等多形式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三是根据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党建工作总结,全面分析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改进方向,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3、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二是经排查,通过集中学习、参观见学,开展建党104周年活动、入户走访、志愿服务及慰问困难退休职工和农村困难党员等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活动形式和内容,达到了学习教育效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4、关于“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及时督促并做好参会党员签到工作,杜绝代签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用心,整改成效和结果运用仍有不足

35、关于“记录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如实记载相关记录,并收集归档会议资料、签到记录;二是全面排查会议记录情况,今后将严肃认真,确保记录严格规范,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6、关于“主体责任担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二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推进;三是做好年度工作的全面总结,并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总结报告中,确保巡察整改成果有效转化和落地;四是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

37、关于“一岗双责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责任;二是党支部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督促“一岗双责”履职到位;三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做到巡察整改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扎实开展好巡察整改工作;四是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

38、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公司党支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意识;二是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分析问题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相关牵头领导和责任人,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杜绝形式整改;三是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四是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

39、关于“审计整改不用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研究审计报告和意见,切实提高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识;二是对经营性资产闲置及时盘活,并进行租赁;三是对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排查登记,确保固定资产登记无漏登;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公司党支部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带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高标准推动巡察整改问题常态化、制度化落实。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对照整改方案,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动态更新整改问题清单,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二)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对正在推进的问题事项,特别是进展缓慢、难度较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难点堵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要坚持不懈,形成工作常态。

(三)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推动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制度体系,针对巡察暴露的制度短板和监管盲区,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制度进行约束,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复发。

(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融入党的建设和日常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真正使巡察整改成为促进公司整体工作水平提升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5612594;邮政地址:来安县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电子邮箱:laxyysw@163.com。

中共来安永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