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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建筑工程管理站原站长丁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总浏览量: 来源:滁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9-01-25 09:29:00 关闭

日前,经滁州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来安县委批准,来安县纪委监委对县建筑工程管理站原站长丁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丁剑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和财产性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丁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来安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丁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所涉款项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